壹、前言
認知心理學的學習理論,主要包括布魯納(J. Bruner)的發現學習論;奧蘇貝爾(D.P.Ausubel)的意義學習論;以及夏農(Shannon)的訊息處理學習論。
貳、發現學習論
布魯納的發現學習論著重在學生必須主動探索新知,從各種事物變化中找尋原理原則,以構成學習。布魯納將人對外在環境的事物經知覺轉換成內在心理事件的過程稱之為認知表徵,此亦即為人獲得知識的過程。
而人類的認知表徵的方式隨著年齡不同,按照布魯納的解釋,兒童心智能力的發展是經由三種思考方式循序漸進的歷程,他所說的三種表徵方式是:
一、動作表徵期(enactive-representation-stage):三歲以下幼兒以動作了解周圍世界,他用手去摸,用口去嚐,靠動作的結果獲得經驗。
二、形像表徵期(iconic-representation-stage):兒童漸長,認知發展最明顯的階段,他可運用感官對事物所得的心像(imagery),去了解周圍的世界;例如他可以憑記憶說出某種東西的形像狀貌做為他思考的輔助。
三、符號表徵期(symbolie-representation-stage):思想接近成熟時,兒童能運用文字、數字、圖形等符號來代表他的經驗知識。
布魯納的發現學習論有幾項要義:
一、在學生發現問題的答案前,他們的直覺思維是發現學習的前奏,因為透過直覺思維,學生可能發現解決問題的線索。
二、學習情境必須是有結構性的,如此學習才會有效。
三、不論學生在探索中發現的答案是對是錯,都具相同的價值。
因此布魯納強調,教師教學應該要配合學生的身心發展,教導他們如何思考;如何從求知過程中發現原則,統合原則以建立屬於自己的知識。
参、意義學習論
奧蘇貝爾的意義學習論強調學生的先備知識,即學生的認知結構,是學習新知識時的基礎。能夠配合學生能力與經驗的教學,對學生才會產生有意義的學習。
根據奧蘇貝爾的解釋,概念分為要領概念:是個人對整體事務的認識,也就是個人的先備知識。另一為附屬概念:是個人對事物特徵的細部記憶。
在學生學習新知識時,教師應該先把新知識中的要領概念提出來,與學生的先備知識結合,如此則有助於學習。而此結合新舊知識以利教學的步驟稱之為前導組織。布魯納與奧蘇貝爾的學習理論同樣都強調學生先備知識和內在認知結構在學習中的重要性,以及學生應該要主動學習,但對於教師的角色和教學活動則有不同的看法。
肆、發現學習論與意義學習論相同點:(教學目標)
一、在教學的過程中,兩者均重視學生學習的主動性。
二、兩者均強調學習新知識時,先備知識的重要性。
三、兩者均認為學生內在的認知結構對吸收知識極為重要,且均認為認知結構是持續不斷的在改變。
伍、發現學習論與意義學習論相異點:(教師角色)
一、布魯納--發現學習論:教師扮演的是引導的角色,教師不講解教材,只鼓勵學生主動發現知識中所隱藏的原則。
二、奧蘇貝爾--意義學習論:由教師將教材詳細規劃,使之成為有系統、有組織的知識,然後再條理分明地對學生講解(*前導組織*),此稱之為"講解式教學法"又稱"闡釋教學法"。
陸、訊息處裡學習論
訊息處理學習論是用以解釋人類如何在環境中,透過感官覺察、注意、辨識、記憶等心理活動,以吸收並運用知識的過程。訊息處理的心理歷程有三項特徵:
一、訊息處理是階段性
二、各階段的功能不一
三、訊息處理是前後交互作用的。
人類從環境中接收刺激開始,感官收錄這些刺激,並與予選擇哪些需要注意,哪些要被遺忘。經感官收錄並加以注意的刺激會進入短期記憶中,並做出適當的反應。短期記憶中的運作記憶是將訊息更深一層的加以理解與認識,並將此訊息保留以進入長期記憶中。長期記憶中的訊息可分為情節記憶和語意記憶。長期記憶中的訊息可以透過檢索、解碼等再輸出成為行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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